全台首處執法路口在這裡 抓未遵守「停車再開」行經路口要停讓
、你我安全有保障
嘉義市國華街、崇文街口為無號誌易肇事路口,自民國105年起,嘉義市警察局增設交通桿、反射鏡、劃設黃網線等改善工程,均無法降低肇事率,市警局日前在該路口建置全國第一個「汽機車不依規定停車再開」違規的科技執法,為有效防制事故發生,警察局於112年10月26日在該路口建置「停車再開」科技執法,經過3個半月的宣導期,除於鄰近學校、里鄰發放宣導單及規劃警力到現場稽查與勸導。

嘉義市警察局統計民國108年至112年10月止,國華街、崇文街口發生交通事故41件,分析肇因,未依規定停車再開(未依規定讓車等)有40件,酒駕失控1件,警方認為該路口事故居高不下。

民國112年10月26日設置完成AI科技執法後,至11月8日止,汽機車行經這處路口「未停車再開」違規計1萬2194件、日平均高達871件;警方從11月9日起至21日實施宣導,違規降為6,813件、日平均524件。
兩個階段比較,顯示科技執法宣導後比宣傳前日平均減少347件,降幅39.8%,警方後續將強化於鄰近學校、里鄰發放宣導單提醒用路人注意。市警察局指出,預定農曆春節後正式執法。

該路口自113年2月15日正式執法,統計首日偵測有1,330輛汽機車通過執法蒐證範圍,其中計有93輛汽機車未依規定停車再開,違規率為7.0%;警察局表示,針對違規車輛,會再依人工審核方式檢視,如違規事實明確及樣態嚴重,再予掣單舉發;籲請用路人應遵守停車再開規定(停車觀察,認為安全時,方得再開),避免造成路口交岔撞事故,養成良好用路習慣。

依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,汽、機車行經閃光紅燈號誌、非號誌化路口有停讓標誌、標字未停車再開,大型車可處1800元、小型車處1500元,機車可處1200元罰鍰,呼籲行車看到停、讓標誌與閃光紅燈應減速停讓再開,以維交通安全。

嘉義市警察局局長沈炳信表示,建置「停車再開」科技執法主要在改善駕駛人用路習慣,而非以取締告發為目的,除將持續分析該處路口易違規及肇事時段,妥適規劃警力落實執行外,同時也呼籲民眾駕駛車輛行經無號誌路口遇有「停」標誌或標線,停車1秒觀察安全再通過,建立正確用路觀念,保障所有用路人安全,減少事故發生,型塑宜居城市美麗「嘉」園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