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超速、不無照、不改裝 嘉義市警察局攜手環保監理機關抓改裝噪音不法
羅紫文/嘉義 為取締車輛改裝製造噪音擾寧案件,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自112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,將規劃防制危險駕車(飆車)專案,依民眾反映易發生競速改裝噪音路段(世賢路二段、北港路、友愛路、八德路、博愛路二段、新民路及大雅路、吳鳳南路、南京路等),會同市政府環保局、嘉義市監理站,擇適當地段實施定點「環、監、警」聯合稽查勤務,並鎖定疾速行駛、非法改裝(頭燈、尾燈、排氣管及高音喇叭等)及高音量車輛,主動攔檢取締並於現場實施檢測告發,以維護市民行車安全與寧靜生活環境。 統計111年度計告發違規改裝、噪音車輛計379件,通報監理、環保機關通知車主辦理臨時檢驗(測)計1,210部,嘉義市政府環保局經檢測音量超標及未到檢汽機車計134部,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處以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。 車體、電氣設備不當改裝,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,除危及自己並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,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,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款,並責令檢驗;改裝排氣管除違反「噪音管制法」,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、